男星王寶強和馬蓉告上法庭,2月一審宣判離婚成立,婚生子由他撫養(yǎng),婚生女則由前妻撫養(yǎng),有關前妻控告名譽侵權案則被駁回。馬蓉提出上訴隔4個月,二審判決結果出爐,法院宣判維持原判,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。
據陸媒報導,在馬蓉提出上訴后,二審于22日下午宣判,維持原判。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,適用法律正確,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,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。至于是否還要繼續(xù)上訴?馬蓉方面則表示,目前還在考慮中。
開庭前一天,馬蓉也透過微博發(fā)文,指控部份媒體受人指使、企圖用輿論干預司法,并po出《檢察日報》的截圖,內容提及馬蓉偷情經紀人是『丑聞』,她對此不滿表示,你是已經提前知道二審判決結果了嗎?!還是你受人指使企圖用輿論干預司法?!請問檢察日報,你們作為司法機關的專業(yè)媒體,發(fā)布文章難道不審核其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嗎?!
另外,在離婚案一審判決后隔月,馬蓉另又以自己是王寶強持股公司的隱名股東身分,提出告訴,要求查閱公司的帳目以及財務報告。不過,針對此事,寶億嶸影業(yè)的代表律師當時則回應,馬蓉提出的告訴是屬于重復起訴,因在兩人的離婚官司中,其中就包括了兩人共同財產分割,里面就包括了公司出資等相關財產,如今離婚官司雖已經判定了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,但是有關資產分割方面,則尚未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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