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社會的發展,不管是企業產品還是服務業都需要營銷,律師行業也不例外,律師營銷的規模都比較小,大多都是利用自己的人、自己的錢,有些人不愿意提及自己未來的創收額,只是強調要實打實做出一點什么。
所有人都知道律師行業已經進入了競爭無序的階段,所有法律人也清楚律師行業與案源之間的嚴重供求不接。這一主要矛盾構成了客源難、創收少的局面。而供求之所以難以對接,是因為整個行業的營銷導向是扭曲的,比如重業務輕營銷,比如忽視案源的市場屬性,比如無視探索與研究適合案源市場的營銷規則。此前的很多努力與探索,主要是在渠道上的局部探索與延伸,抑或是利用所謂的網絡思維(便捷性、廉價性)等同質化手段來進行表象創新,創來創去,毫無意義,反而傷了信心。
近兩年涌噴的律師服務電商,部分地緩釋了律師和律所“守株待兔”的局限,也對一些律師與案源給予了初始對接的渠道,但是,并沒有生態改變的跡象。電商平臺上的律師無非是在目標客源與潛在案源之間游走,甚至為目標客戶與潛在客戶提供廉價或免費的律師服務,而獲取的只限于與目標客戶的淺層次對接機會。
律師開始案源營銷,則氣象完全不同。案源市場有區別于其他行業的特殊性與難易性,首先要求懂行靠譜,而這個行業缺乏營銷主體,即使有,大多缺乏這個基礎條件。這一輪律師案源營銷家的發動,很多是專業律師,想清楚了在原有狀態下的前途,不再輕信競價排名、免費策略、掮客關系的“一招鮮”。他們不想坐以待斃,而寧愿做以待對手斃,他們愿意靜下心來學習案源市場的方法論與技術體系,把既有的傳統案源市場做好,在此基礎上,再謀求在細分案源市場上的占領。
律師轉型為兼具業務能力與營銷能力的產銷合一精英,相當于身體內的動脈與靜脈進行了機能貫通,雖無喜大普奔但卻是真顛覆。案源市場的變革不應該是業外專家主導,也不是那些IT經理思維建立一個網上咨詢、司法機關的蹲點就能豐富生態。產銷合一型的律師從案源營銷學本身出發,從當事人客戶的消費行為出發,有針對性地利用方法、技能與工具,重構恰如其分的營銷行為模式。
律師不僅表率性地案源營銷達人,提高了自己的客源、案源與創收業績,同時也考慮到了律所公共案源開發所需要的、與業務部門協同并重的營銷部門,實現了律所個體與律所主體同步發展的科學路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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